12月21日上午,为支持旅游景区复工复产,助力服务业恢复增长,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了2023年全省A级景区门票优惠活动线上培训会。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及山西省11市文旅局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山西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处长赵军龙对2023年全省A级景区首道门票优惠活动有关事宜和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2023年1月至6月,鼓励全省A级景区在本景区线上平台预售全年首道优惠门票,优惠幅度在八折以上(含八折)的按门票实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省财政厅根据2023年首月景区优惠门票销售情况,预拨全年补贴资金的50%。
补贴政策提升纾困效率
日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加快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坚持主要行业全覆盖、增量存量相结合、加强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等原则,共提出七方面29条措施。其中,在促进服务业加快复苏方面提出,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商复市、加快促进消费回暖、推动住宿餐饮恢复增长、着力扩大文旅消费4条措施。
据悉,国家和省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新十条”出台后,山西省文旅厅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业发展,迅速推动全省旅游景区恢复运营开放。同时,推动正在开展人员复工、防疫培训、安全检查的29家A级旅游景区元旦前开放;指导32家季节性关闭和43家施工改造的A级旅游景区在科学研判、服务配套、符合规定的基础上有序开放;鼓励旅游景区推出优惠举措、提供增值服务、开展特色活动,促进文旅消费。
为此,山西省文旅厅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A级景区门票优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除了山西省文旅厅给予20%的补贴,为提升纾困效率,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将按2023年1月份各景区优惠门票销售情况,预拨全年补贴的50%。同时,鼓励各市配套补贴资金,加大优惠活动力度。
据悉,此前,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扩大文旅消费相关工作的要求,山西省64家旅游景区向全国游客开展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首道门票优惠活动,以此鼓励游客消费,提振旅游市场。
鼓励景区自建线上销售平台
《通知》提到,自愿参与此次首道门票优惠活动的A级景区,销售的首道门票优惠价格在原票价的八折以上 (含八折)列入补贴活动范围;不设首道门票和实际执行0元首道门票的景区不列入此次活动范围。
优惠门票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与景区面向全国游客预售全年门票。门票使用期限为2023年全年。优惠门票种类分为次票和年票,景区在销售优惠门票时,应明确年票仅限本人使用;次票不限使用对象,可多人同时使用(人数折算为次数);门票使用(退票)的有效期 (最晚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特定时段需提前预约的应注明等。
参与景区原则上应选择在本景区线上平台进行门票销售,鼓励景区建设自有线上销售平台。
会议最后,赵军龙表示,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门票优惠活动,出台配套举措,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培训等方式,动员辖区内A级景区积极参与优惠门票活动;要注重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优惠政策平稳运行、落地见效;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国游客知晓各景区的惠民举措。旅游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游客的流动。我省各市文旅局要精准分析市场,迎合游客需求,加强景区智慧化建设,为游客创设安全、健康、便捷、舒适的旅游环境,推动文化旅游业全面复工复产、复苏振兴。
山西省财政厅文化处张涛表示,各市要加快释放财政政策红利,让财政补贴资金尽快落地见效,精准支持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文字: 田 璐
编辑:褚慧灵
审核:马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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