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陵川县制定出台《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明确设立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过精准化、多元化的扶持举措,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充分释放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推动全县文旅康养产业提质增效、迭代升级。
在文旅品牌创建领域,陵川县创新推出阶梯式补助政策,精准激励市场主体争创高品质文旅品牌,加快推动品牌能级提升。其中,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获评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对应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创建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创建的国家甲、乙、丙级民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金山级、银山级、青山级精品民宿,对应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持续推动陵川民宿从“有”向“优”、从“优”向“特”转型,进一步巩固民宿总量、精品民宿数量、国家等级民宿数量“三个全省第一”的领先优势。
人才是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专项资金聚焦民宿管家队伍培育,专门设置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条款,对在县内民宿工作1年以上,并获人社部门民宿管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民宿管家,按1-5级分别奖励 5000元—1000元(不等);在县内民宿工作1年以上的民宿管家,获文旅部认定的民宿管家证书,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着力提升民宿服务专业化水平,夯实产业发展人才基础。
为进一步扩大陵川文旅康养品牌影响力,拓宽宣传推广渠道,陵川县在宣传营销推介方面出台专项激励政策,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品牌传播。此外,根据文旅康养产业发展需要,编制重点旅游规划、建设旅游标准化体系、研究重大旅游发展课题、数字化平台建设等,所需资金也将从专项资金中列支。
排版:黄 敏
初审:黄 敏
复审:马 燕
终审:闫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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